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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第一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18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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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发〔2021〕2号

各中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举办2021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中层党组织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通过全国大学生入党在线培训平台(http://lzu.dangqipiaopiao.com/user/login)开展集中学习,同时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交流研讨。

系统登录用户名为校园卡号,默认密码:88888888。

三、培训时间

1月25日—2月28日

四、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根据参训对象实际分类设计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党章党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与形势政策、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学习平台)。

培训分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及交流研讨、撰写学习总结、在线考试等4个环节。

1.课程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24学时(45分钟/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可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2.社会实践:中层党组织依托各类红色教育基地、实践基地组织开展线下社会实践活动,同时,中层党组织以“十九届五中全会”学习为主题,组织开展研讨活动。

3.撰写学习总结:参训学员结合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和自身学习实际,撰写一篇800字左右的学习总结,作为本次培训的学习成果,完成在线学习后在学习平台提交。

4.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合格分数为60分。

学习结束,党校为以上4个学习环节均“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五、培训安排

1.1月25日前:

各中层党组织确定参训学员,确定负责人,组建学习交流群,开展培训准备工作。

2.1月25日—2月28日:

学员参加网上集中学习、社会实践、研讨、提交心得、在线考试。党校及各中层党组织跟进学习进度、督促学习。

各中层党组织提交学员社会实践、集中研讨及学习心得考核结果。党校统计各类学习数据,安排结业工作。

六、组织管理 

1.党校制定培训计划,搭建培训平台,统筹协调、统一管理,及时督促掌握学习进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2.中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员发展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定培训负责人,认真审核参训学员资格,报送参训学员名单,安排组建学习班级和交流群(QQ、微信、钉钉等),并对培训工作做好指导和监督。

3.各中层党组织培训负责人负责具体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学员及时注册学习平台、按时开展线上学习,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学研讨,督促学员提交心得、参加结业考试。

七、其他事项

1.往期未结业学员需全程参加本次培训。

2.请各中层党组织于1月25日前将参加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参训学员报名表(见附件)纸质版经中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党校办公室(逸夫科学馆504),电子版发至zzb@lzu.edu.cn。联系电话:8912163。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