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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第三期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6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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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发〔2021〕8号

各中层党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举办2021年第三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中层党组织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方式

本期培训通过兰州大学入党教育培训管理系统(http://fzpx.lzu.edu.cn/user/login)开展集中学习,同时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及交流研讨。

系统登录用户名为校园卡号,默认密码:88888888。

三、培训时间

5月6日—5月20日

四、培训内容

本期培训根据参训对象实际分类设计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党章党规,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家安全与形势政策、党性修养提升、优秀党员事迹学习等内容设置课程(具体课程详见学习平台)。培训分理论学习、主题实践、在线考试、个人总结4个环节。

1.理论学习:参训学员在培训期间须完成不少于18学时的必修课程学习,可自主选学选修课程。

2.主题实践:培训期间,中层党组织通过党史知识竞赛、优秀党员走访、志愿服务、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现场教学、参加发展党员大会等形式,组织培训对象开展主题实践和交流研讨。

交流研讨应安排1名中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参加,中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带头参加。可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优秀共产党员、做出突出贡献的老党员等先进典型参加,引导培训对象进一步巩固理论学习成果,提高认识,切实做到思想上入党。

3.在线考试:参训学员在完成课程学时考核要求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培训课程所学内容及党的基本知识,考试时间为1小时,合格分数为60 分。

4.个人总结:参训学员完成培训任务后,培训对象根据理论学习、主题实践和交流研讨等,撰写个人总结,汇报学习成果,提出意见建议,并在入党教育系统提交个人总结,同时提交主题实践照片1-2张。

学习结束,党校为以上4个学习环节均“合格”的学员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五、培训安排

1.4月30日前:

各中层党组织确定参训学员,确定负责人,组建学习交流群,开展培训准备工作。

2.5月6日—5月20日:

学员完成网上理论学习、主题实践、在线考试、个人总结。党校及各中层党组织跟进学习进度、督促学习。

各中层党组织提交学员主题实践、个人总结考核结果。党校统计各类学习数据,安排结业工作。

六、组织管理 

1.党校制定培训计划,搭建培训平台,统筹协调、统一管理,及时督促掌握学习进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2.中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员发展第一责任人职责,指定培训负责人,认真审核参训学员资格,报送参训学员名单,安排组建学习班级和交流群(QQ、微信、钉钉等),并对培训工作做好指导和监督。

3.各中层党组织培训负责人负责具体培训管理工作,组织培训学员及时注册学习平台、按时开展线上学习,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教学研讨,督促学员提交心得、参加结业考试。

七、其他事项

1.往期未结业学员需全程参加本次培训。

2.请各中层党组织于4月30日前将参加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参训学员报名表纸质版经中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审签后报党校办公室(逸夫科学馆504),电子版发至zzb@lzu.edu.cn。联系电话:09318912163。

党委组织部、党校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