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发〔2022〕5号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工会、团委:
为优化整合我校党校教育培训师资队伍,加强党校教学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根据《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党校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就选聘教师建立党校师资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党校教育培训事业,品行端正、廉洁自律、学风严谨、为人师表。
2.具有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坚定正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彰显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
3.在相关领域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教学能力强,能够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和多种教学方法开展教学,善于用广大师生喜闻乐见的方式来宣传党的主张,阐释党中央决策部署。
4.能胜任教学要求,完成党校分配的工作任务。
二、师资范围
1.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高等教育管理、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为代表的新知识新技能,应急管理、心理健康等具有深入研究的专家学者。由各中层党组织负责推荐。
2.在党史、党建,思想政治教育等领域有较深造诣,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由各中层党组织负责推荐。
3.学有所长的中层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组织员、辅导员等管理干部和教师党支部书记等。由各中层党组织负责推荐。
4.愿意发挥余热,身体条件允许,对党建理论有一定研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副处级及以上职务的离退休党员干部。由离退休党委负责推荐。
5.校领导,纪检监察机构,党委各部门负责人,马克思主义学院正高级职称的教师等自然入库,不再推荐申报。
三、入库程序
1.推荐申报。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人选须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后统一上报。
2.审核确定。组织部、党校对各推荐人员进行审核,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3.选聘入库。经主管校领导批准同意的选聘人员,由组织部、党校实施集中培训,培训合格者统一颁发聘书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管理考核
1.入库教师接受党校的统一管理,主动关心党校建设,积极参加组织部、党校举办的学术研讨、集体备课等活动,不断提高党校教师自身现代化水平。
2.师资库主要为学校干部培训和学校党员教育和入党积极分子等教育培训提供师资力量。入库教师要主动承担授课任务,认真备课、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党校教师师资库实行动态管理。组织部、党校对教师教学情况定期开展测评,对贡献突出的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教学质量评估不佳的,及时调整出师资库,并定期增补。
4.入库教师承担党校教学工作任务的,按照学校相关财务规定发放课酬。学校党委支持入库教师申报校内外党建研究课题,推动党建工作上层次、上水平。
五、其他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填写《党校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师申报表》《党校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师申报汇总表》(附件1、2),于2022年10月5日前,经中层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党校办公室(科学馆5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bdx@lzu.edu.cn,联系电话:8912163。
附件:
附件1:党校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师申请表.doc
附件2:党校教育培训师资库教师申报汇总表.docx
中共兰州大学委员会党校
2022年9月26日